第(2/3)页 现在双方只是试探,马伟也没必要亲自出马。 宋同也派了些骑兵上前,两边打了个照面,互射了几箭,喷了喷口水也就各自撤回了。 晚上,马伟大营戒备森严。 他们是攻城方,不得不防备着宋同的夜袭。 马伟和几个心腹凑在一起商量对策。 “寿春北城的城墙还算有点儿样子,西城和南城也堪堪能用。只有东侧残破的厉害,如今那里又住了重兵。” “咱们要打寿春便只有两条路。第一,拖住他们的主力,全力拿寿春城;第二拖住寿春城,先打城外主力。” “本将的意思是先打城外主力,得一座寿春城不过是多一个中转粮食的要塞,但若将他们的主力消灭,那整个东部战场就是咱们的天下了!” 马伟自以为将战场看的通透,并且打算直接消灭宋同的主力部队。 “我等愿随将军直扑南军主力,消灭南军建功立业!”心腹们纷纷抱拳道。 马伟象征性的问了他们看法,但实际上只是客气客气。 谁要是这个时候提出不同意见,马伟以后一定会给他穿小鞋。 作为马伟的心腹,这些人只会顺着马伟的意思来。 “嗯!好既然大家没有不同意见,那咱们明日就发动总攻!” “区区三万人,又要守城,又要阵战,咱们击破他们不在话下!” “将军威武!” 捧了一阵臭脚,马伟又看向角落里的一名将军说道: “赵将军,明日总要有人攻打寿春拖住守军。这个重任就交给将军了!” “是。末将明白。”赵登抱拳道。 他是罗信派到马伟这边监视马伟的。 马伟一向看这人不爽,但始终拿他没办法。 明天要“建功立业”了,破敌这种大功他可不想让给别人,所以干脆把赵登给支走了。 赵登也是无所谓,打哪对他来说都不重要。 他是罗信的人,只需要看好马伟不要让他拥兵自重就行。 散会议后,赵登回了自己的营盘,将明天的攻城布置告诉亲信。 身边的几个亲自都有些不满。 “同样是信王的兵,为啥好事儿都是他的!” “咱们虽然负责监视他,但咱们从来都是尽心尽力的作战,有难打的咱们还要冲在前头。现在要立功了,却把咱们甩出来了!” 赵登挥挥手打断了众人的话道:“诸位兄弟无需如此抱怨,信王那里本将自会说明情况。咱们是东路军部将,此次他是东路主帅,咱们只需要听命行事便可!” “将军。那咱们明天从来里进攻?” 赵登沉默半晌才说道:“就北面吧。往东靠近一些。马伟这人有些毛毛躁躁,我看那南军军容整齐,不是好打的样子。若是明天受了挫败,咱们还可以接应一下。” “哼!没咱们功绩还要管他!” “他总归是主帅,不容有失。诸位兄弟,各自散了吧。明日咱们的任务不重,打的就是佯攻,但样子还是要做到的。不要给了他话柄。” “唉!” 众将士散去,各自心事重重,有想争功的,也有不甘的。 另一边,寿春城内,宋同已经入了城。 大军还在城外,具体作战不用他打,指挥作战也有将校官佐。 宋同是尊贵的王爷,况且他的身子骨也不怎么好,当然要住到城里了。 “王爷。明日贼兵必然进攻,只是不知他们会将重点放在寿春还是城外营地。” 宋同这边也在研究明日作战方案。 副统帅是崔强,原来在都昌做百户,后来升任江宁千户。 这次又升副统帅,虽宋同北伐。 “以你看,这马伟会把重点放在那边?”宋同笑着抬头问道。 崔强指了一下寿春地图的旁边说道:“那马伟性格急躁,末将看来,他八成要打城外营地。” “是啊。城外是咱们东路军主力,消灭了东路军,他南下也就没什么阻碍了。”宋同点点头道。 “明天一战关系重大,是咱们东路军的第一战,一定要打出战果。不要被魏南那小子比下去了。”宋同嘴上挂着笑意说道。 对面那七万来人压根就没看在宋同眼里。 宋同现在想的只是如何取得更大的战果。 崔强也颇为轻松,他虽然为人谨慎一些,但是手握利器,明日之战必胜。 如何胜,有多大战果罢了。 “王爷。明日末将全力以赴,争取将东路贼军打残!” “好好好。小崔啊。你办事本王放心。你放手打,本王在城上给你打帮手。” “是。王爷。” 两边的战法都议好了,营地外的夜色格外平静。 双方都没有搞夜袭,这一夜显得格外平静。 清风吹过淡淡的树叶清香,五月末六月初的夜,风清气爽。 …… 五月三十日清晨。 守城城北,响起了连绵的号角声。 贼兵们发动进攻了。 黎明时,探马就发现了贼兵开动。 崔强也立刻出了寿春城,进驻城外大营。 大营复兴军立刻动了起来。 贼兵的影子还没看到,复兴军们已经准备好了。 甚至火折子都已经对准了火炮的火捻。 就等着贼兵来送死了。 天色刚有些蒙蒙亮,贼营大门开了,先后冲出了三千步兵和几百骑兵。 这一批是赵登的人,负责佯攻寿春,拖住城中守军。 紧随其后的是马伟的主力,三千骑兵一万前锋步军。 之后是中军大阵,五万余人。 正常情况,主帅一定要在中军大阵之内。 但是马伟这家伙自大狂妄,自以为自己武功不错,竟然跑到了前锋营要冲阵。 “兄弟们,跟老子冲过去,砍翻这些南军,以后江南就是咱们的了!” “冲!砍翻南军,占领江南!” 战鼓声声,贼寇们士气高昂的发动了进攻。 寿春城头,接着朝霞,宋同正在看着场中的形势。 城下那些呜呜渣渣的贼兵,一看就是佯攻。 他们的眼光都没看城头,全都在瞧着东边的驻军大营。 第(2/3)页